17732605906

日照浩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岚山区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可靠吗?

岚山区商标变更代理机构可靠吗?

作者:日照浩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3 08:16:50

有很多公司可能长期不经营,或者老板想放弃经营了,但是又没有立刻选择注销,一来一去时间拖了很久。这种情况下除了注销公司之外还可以选择公司转让。但是在办理公司转让之前不管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该明确公司的以下信息是否正常。税务状况、工商信息、或银行、社保等等均为正常方可转让。

1、税务方面:各类税种是否正常按时申报?有无拖欠税款或其他非正常的税务事项尚未办结

2、工商方面:法人状况是否正常?经营地址是否真实存在无异常?是否按时提交公司年度报告?是否涉及未完结刑事、民事案件?

3、银行方面:是否有未清偿的贷款?是否有开具空头支票?

4、社保情况:社保是否有欠费情况?当以上信息全部确认正常时,才可以办理公司转让。

转让的流程如下:1、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申请,进行公司股权转让预约2、准备好以下资料:l企业变更备案申请表l新旧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明l新章程l新法人任职书l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等若以上信息均为正常,方可办理公司转让,将公司所有登记的信息证件全部转让给他人。3、带齐资料在预约时间现场办理,当场即可办结。业务办结后,公司转让完毕,公司所有的注册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均为信任法人和股东。

现如今,有不少人都厌倦了上班打工的日子,于是想着自主开店创业,那么开店我们首先要做什么呢?答案肯定是先申请个体工商户。那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及流程呢?今天我司小编就来给大家仔细讲一讲。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是在哪里办理?到所属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工商局)。如果您没时间去办理,那么可以叫代理公司去替你办理,要手写或打印一份委托书,就是说委托某某代理人去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附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二、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申请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前,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也就是先给你的店铺起个名字,而这个名字要先进行登记核准后才能进行申请营业执照。店名可以先想好3-5个,然后再到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通知书留待申请营业执照使用。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可以保留6个月,如果6个月内未申请登记营业执照的话就会自动失效,如果您忙的话也可以在期满的前一个月去工商所申请延期也是可以的。

三、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3、1寸或2寸照片其他证件,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三小备案证都是后面办了。也就是说还是先办营业执照。办完营业执照,再去税务局备案。

四、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多少钱?这个花不了多少钱,大概只有交纳20块钱的登记费。其他项目都是免费的,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喔。

五、注意事项:1、每年1月到6月需要自主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网址在营业执照左下角)如果不公示,会被拉入黑名单,非常麻烦的。2、比如说开饭店的,那么就要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健康证等等。3、先到当地工商所进行咨询,可以少走很多冤枉路。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册商标实乃上策,注册商标就像是一个无形的宝藏,只要企业用心经营,它就会不断增值,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今天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它的重要性吧!

一、注册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权是专用权,而只有经过日照商标注册程序才能取得原生的商标权。

二、不注册商标可能失去使用商标的权利企业使用的商标若不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被不良竞争者抢注成功后,企业就不能再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这一商标,自己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商标品牌全部得易名,岂不冤哉?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可能侵权而不自知企业商标不注册,就没有经过前期的商标近似查询及商标局严格的实质审查及初步审定公告,因而并不知道自己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是否已经被他人合法拥有,一旦这种可能成为事实,那么企业使用商标的行为就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十分有损企业健康的品牌形象。

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商标就是消费者认购的标志,成为企业一颗无形的摇钱树,无论商标被抢注还是被低质产品的涌入而冲击,企业挽救的措施要么将“自己的”商标从新买回来,要么放弃苦心经营的商标使用权,白白为他人做嫁衣裳。注册商标实乃上策,所以快快行动起来吧!

根据规定,我国对日照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根据规定,我国对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保护实行的是“双轨制”,设定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均有权对商标注册侵权假冒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一个特色。

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在职能和作用上各有侧重:司法保护具有程序严谨规范、全面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等特点,采取被动保护的方式,即必须由商标专用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介入。行政保护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简便、执法效率较高,能够较迅速恢复权利人的权利状态等特点,一般采取主动保护与被动保护相结合、以主动保护为主的方式。

此外,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进出口货物,商标专用权人还可以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款、第4款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商标民事纠纷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目前全国400余个中级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受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此,如果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一般应当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实践中,涉及大量侵权商品储存、隐匿,以及海关等行政机关对侵权商品查封扣押的案件,管辖并不明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明确规定了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所在地,可以作为确定地域管辖的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中的查封扣押地,仅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査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人民法院在诉前查封、扣押侵权商品的地点,不属丁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在审查当事人诉前申请采取临时措施时,首先应当确定自己有管辖权,不得因采取诉前临时措施而认为可以取得管辖权。


 

版权所有:日照浩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