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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企业商标申请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日照浩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25 08:51:44

汉语的成语大多由四个字组成,一般都有出处。本文旨在探讨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的运用情况,希望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使用成语作为商标的优点:

1.容易为消费者识别和接受商标最基本的特性是可区分性或显著性,其基本作用在于区分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提供者,以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成语作为商标,在显著性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大量成语属于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使用并具有明确固定含义的词语,此类词语作为商标,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可以给消费者留下清晰明确的印象,将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众多的提供者中区分出来。

2.有利于企业品牌的推广成语具有结构固定、朗朗上口、含义丰富、指向性明确等特点,正好与企业商标品牌的推广要求吻合。优秀的企业商标品牌必须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正面印象,易于消费者识别、记忆、传播,能引发大众的兴趣与联想,符合企业的价值导向和产品或服务内核。成语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不仅起到让消费者识别的作用,更能使企业品牌从普通商标中脱颖而出。将成语内涵注入企业品牌文化中,可大大增加品牌的识别度、美誉度。

3.有利于传承推广优秀的传统文化成语是我国传统文化经典中的精粹之一,蕴含了丰富的传统文化。成语经过长期使用、锤炼,形成了简洁精辟的表达方式,为我们呈现出一个缤纷多彩的人文世界,人们从中可以了解天文、地理、历史、文学、艺术、道德伦理等诸多内容,其中蕴含着民族文化各类思想和行为的趋向和准则,是我国民族文化心态生动、可感的写照。将成语申请注册为商标并运用在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推广中,既有利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企业品牌推广,更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

4.198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根据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通知精神针对商标用字规范作的八项规定。

5.1996年11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

6.1998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7.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监督管理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规范职权等。

三、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厂商已经认识到成语作为商标在推广与使用中的各种优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也因此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对自身商品或服务内容的涵盖范围理解不透彻或出现定位偏差,对相关成语的意义内涵把握不准确等,在日照商标注册申请中出现了大量成语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文对此类现象进行简单分析。

1.对成语的滥用第一种情况是成语在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范围内,被商标审查机构认为属于滥用而驳回。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成语属于生活中已长久存在或规范使用的词语,但是用于商标注册,则因词语内涵及使用范围限制被驳回,属于对成语的滥用。

2.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第二种情况是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而被驳回的情况。此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申请人将成语进行字音、字义、字形的变造,希望依托原有成语的相关含义,结合变造后的音、形、义,突出显示商标的内涵,达到增强显著性的目的。就我国商标申请注册审查的相关规定来说,对此类情况的审查较为严格,申请人相关商标申请被驳回的数量较多。

3.成语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缺乏显著性第三种情况为所用成语使用在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缺乏显著性特征,因此被驳回。由于商标的基本特性是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因此必然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特征,能够将商标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从不同的厂商中区分出来。成语是具有特定含义及使用语境的,在特定类别的商品及服务内容上并不必然具备区分不同来源的作用,或是区分作用不明显。我国商标审查机构在此种情况下,会以缺乏显著性特征为由,驳回此类商标申请。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对此种情形把握起来较为困难。

4.模仿、变造成语商标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除以上提到的三种情况外,模仿、变造成语的商标有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但尚未出台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文已经提到,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作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将其纳入语言文字的范畴进行管理规范。由于语言文字本身就具有传承、发展、创新的特点,因此作为语言文字的一部分,在一定范围内模仿、变造的成语商标仍然有可能获得注册,而不一定被归入对成语的滥用及不规范使用范畴内被驳回。

申请老字号的要求,老字号的传承可谓历史悠久,它不仅是品牌的象征更是质量的保障。那么申请老字号的要求有哪些?

一、中华老字号的定义中华老字号是指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痕迹、具有独特的工艺和经营特色,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同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名称和产品品牌。

二、品牌特色老字号不仅是一种商贸景观,更重要的是一种历史传统文化现象。

三、中华老字号的认定范围中华老字号的认定范围:百货、中药、餐饮、服装、调味品、酒、茶叶、烘焙食品、肉制品、民间工艺品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

通过全国商标计算机检索系统和商标局正在审查的商标申请档案,查询您的商标名称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是否与已经注册或与申请在先、正在审查的商标相冲突,无冲突的才可申报。商标图形经查询可以申报的商标应进行商标图形设计。申请人可在代理人指导下自行设计,亦可委托公司专业人员设计。商标图形不指定颜色的需黑白图稿16张,指定颜色的商标需要彩色喷墨稿16张,黑白稿2张,规格6一8公分。

申请手续有了商标图形、名称,申请人即可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公章(自然人申请的带身份证和私章)到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申请盖章手续。申请书件由计算机设定打印,一切无需申请人填写。交纳费用商标的查询、设计、代理、注册需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费用。

随着我国公司注册和商标业务的发展,许多日照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相继成立。但是,一些商标注册机构为了追求业务量,对服务质量不太重视,造成了申请人商标权益的损失。因此,对于商标注册,我们熟悉其过程和注意事项,以免花钱出错。

注意商标注册:1、商标注册查询商标查询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规避商标注册的风险,相同或相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虽然商标注册查询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但毫无疑问,它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商标注册应提交的材料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每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和一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黑白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一份着颜色组合和一份黑白底稿;对于没有指定颜色的应用,应提交一个黑白图案。提供的商标图案应清晰、易于粘贴,并用光亮、干净、耐用的纸张或照片代替。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应当视为一项申请,并提交相应事项的处理申请:(1)以自然人名义申请,需出示身份证,提交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请企业的,应当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由发证机关签名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填妥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本人签字,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注册费。

3、商标注册审查提交申请后,下一步是审查申请。一是形式审查,即国家商标局对商标申请文件的形式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商标申请文件的填写是否真实、准确、清晰、规范,是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填写,是否涉及手续完备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商标注册正式审查通过后,由商务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逾期仍不符合改正要求的,直接予以拒绝。如果符合要求,将进入实质性审查。实质审查将审查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商标是否与原申请商标相同,是否与原申请商标有类似冲突,商标是否违反有关商标法和商标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申请日的先后顺序进行检索、分析、比较,是否作出初步审批公告,即:,公告初步审批注册的审查情况;否则,不予受理或者部分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直接删除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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